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为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护耕地、保障城市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用地总量,努力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积极发挥土地收储职能的重要作用,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加速推动辽源市由传统煤炭基地向现代零碳高地快速转型,为2025-2027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供用地保障。
二、遵循原则
(一)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原则。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批而未供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使用权人的城镇空闲地,一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城市建设用地要符合辽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二)严格管控,动态可调整原则。根据城市发展和年度用地需求统筹确定年度收储规模,本计划中收储地块及区域,根据项目用地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可以做相应调整,若本年度不能完成的可转下一年度。
三、计划期限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期限为连续3个年度,即从2025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2025年至2027年度收储总量及指标配置
辽源市2025-2027年计划储备土地共123宗,面积707.72公顷,其中计划挂牌供地面积491.11公顷,划拨供地面积68.16公顷,拟计划申请土储专项债劵回购面积148.45公顷,三年总土地储备资金需求量预算58.62亿元。各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时序及指标配置明细如下:
(一)2025年拟计划收购储备土地106宗,总面积573.80公顷(其中计划挂牌供地面积366.33公顷,划拨供地面积59.02公顷,拟计划申请土储专项债劵回购面积148.45公顷,该部分土地需重新规划用地性质),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预算50.62亿元。
(二)2026年拟计划收购储备土地9宗,总面积63.89公顷(其中计划挂牌供地面积63.34公顷,划拨供地面积0.55公顷),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预算2.87亿元。
(三)2027年拟计划收购储备土地8宗,总面积70.03公顷(其中计划挂牌供地面积61.44公顷,划拨供地面积8.59公顷),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预算5.13亿元。
(四)土地储备计划布局
本计划2025年储备土地范围主要分布在龙山区23宗,共151.76公顷;西安区68宗,共346.92公顷;高新区15宗,共75.12公顷。(详见附表《2025年至2027年土地收储计划明细表》)
五、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由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土地收储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工作。
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经市政府审批后,向全社会公布实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初审:刘晓 复审:陈禹震 终审: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