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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16:18 信息来源: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因高新区对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49762㎡土地进行征收,同时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对经营管理和用地需求发生变化,申请将原有的土地进行分割、合并,具体如下:

天楹土地分割情况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分割前地块名称

用途

分割前地块面积

分割后地块名称

分割后地块面积

备注

1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巨星锅炉西侧规划地块

工业

304053

地块A

93842

分割出A地块93842

地块B

34276

高新区征收土地34276

地块C

164133

分割出C地块164133

地块D

11802

分割出D地块11802

2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规划地块

工业

370759

地块E

5406

高新区征收土地5406

地块F

287746

分割出B地块287746

地块G

9956

高新区征收土地9956

地块H

67527

分割出D地块67527

地块I

124

高新区征收土地124

  巨星锅炉西侧规划地块:宗地代码为220402070300GB00024,土地等级为Ⅳ级,土地面积304053㎡,高新区政府征收面积34276㎡,分割后A地块土地面积93842㎡、C地块164133㎡、D地块11802㎡,以上宗地分割后将分别合并到其他宗地内,分割后保持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不变,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至2074年2月17日。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规划地块:宗地代码为220402070300GB00025,土地等级为Ⅳ级,土地面积370759㎡,高新区政府征收面积15486㎡,分割后F地块土地面积287746㎡、H地块67527㎡,以上宗地分割后将分别合并到其他宗地内,分割后保持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不变,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至2074年3月6日。

天楹土地合并情况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合并前地块

合并后地块

用途

合并后土地面积

合并前土地面积

备注

1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规划地块

合1

工业

311268

287746

分割出的F地块合并至合1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6规划地块

工业

11720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1

巨星锅炉西侧规划地块

工业

11802

分割出的D地块合并至合1

2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品停车场西

合2

工业

252672

66225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2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2规划地块

工业

8157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2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规划地块

工业

67527

分割出的H地块合并至合2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4规划地块

工业

16921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2

巨星锅炉西侧规划地块

工业

93842

分割出的A地块合并至合2

3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巨星锅炉西侧规划地块

合3

工业

598363

164133

分割出的C地块合并至合3

巨星锅炉南侧B地块

工业

7058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3

巨星锅炉南侧A地块

工业

1595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3

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10规划地块

工业

906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3

真雨实业北侧B

工业

94878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3

原辽源市真雨实业有限公司规划地块

工业

329793

整宗土地合并至合3

  地块合一:将分割后的D地块11802㎡、F地块287746㎡和摘牌取得的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6规划地块11720㎡土地合并成地块一,合并后土地面积311268㎡,保持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不变,土地使用权至2074年2月17日止。

  地块合二:将分割后的A地块93842㎡、H地块67527㎡和摘牌取得的危化品停车场西规划地块66225㎡、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2规划地块8157㎡、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04规划地块16921㎡土地合并成地块二,合并后土地面积252672㎡,保持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不变,土地使用权至2074年2月17日止。

  地块合三:将分割后的C地块164133㎡和摘牌取得的原辽源市真雨实业有限公司规划地块329793㎡土地、真雨实业北侧B地块94878㎡土地、巨星锅炉南侧A规划地块1595㎡土地、巨星锅炉南侧B规划地块7058㎡土地、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B-03-10规划地块906㎡土地合并成地块三,合并后土地面积598363㎡,保持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不变,土地使用权至2074年1月3日止。

  现拟为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分割、合并手续,分割、合并后所有地块保持原有工业用途不变。公示期为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办理土地分割、合并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倍任               联系电话:0437-5096391

                                                                                                                       2026年4月28日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殊夏)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