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补征袜业园大学生公寓东侧地块地下(不动产权号400278522)、巨星锅炉西侧地块地下(不动产权号400278520)、危化品停车场西地块地下(不动产权号400278521)、连昌大路地下空间,根据《地下规划设计条件》内容要求,补充地下面积分别为29276平方米(不动产权号400278522)、55793平方米(不动产权号400278520)、9898平方米(不动产权号400278521)、3558平方米(连昌大路地下),地下补充部分与不动产权证上使用期限一致。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升资源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自然资规[2019]1号)第三项第6条“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地下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经辽源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决策,该地块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与原受让单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特此公示。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