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仙安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申请,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解除与辽源市仙安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2204002026B000146),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示期为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与原受让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倍任 联系电话:0437-5096391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