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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8:56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府并市委: 

  2023年辽源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落实法治辽源、法治政府及法治社会实施方案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现将辽源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就是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看齐,“四个意识”落实到一言一行上 

  (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我局制定《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转发吉林省自然资源领域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在违法案件立案中按照《清单》内容进行确认,保证企业在适用首违不罚事项范围内的合理免罚,争取早发现,早处理。 

  具体体现于辽源市建投集团2023年4月在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占地23283平方米进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因其为民生工程,且正在积极办理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转发《吉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部分)》的通知,我局执法监察支队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于调整后的裁量基准认真研究,不存在随意处罚、滥施处罚等问题,保证行政执法有依据,行政行为有温度。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基层一线的贯彻实施。 

  (四)注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养及能力。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以及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培训,通过执法业务比拼、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从源头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稳步提升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水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日常通过卫片发现、动态巡查、市民举报多种方式对市辖区范围用地情况进行行政检查及违法违规用地予以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能够及时邀请用地企业扫描行政执法APP中的二维码,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核验,并将相关情况上传APP系统。我局同时应用省厅下达的“自然资源系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及“吉林省田长制网格化监管系统”,对违法行为实行动态、持续、长效监管。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责任的落实。近年来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错案问责制度。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了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正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六)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及“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政策融合、标准融合、流程融合”,促进空间高效统筹、资源高效配置和项目高效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无差别”受理综窗,并在综窗办理。新增10个事项纳入综窗受办理。让群众一次叫号、一次申请、一套材料,无需复印,即可办理全部业务,变“群众跑、企业跑”为“数据跑”,在全国首创前台窗口“三员合一”,即受理、打证、收费三项业务一人办理,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间,最快20分钟即可取证。 

  按照全省“工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和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批流程,做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线协同服务,按照“一单五清”的标准,做到“意见清、流程清、事项清、标准清、要求清”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我局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省督导工作反馈的问题,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检查记录业务学习,提高我局执法监察干部职工队伍的公文处理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我局执法监察干部职工队伍中政治素养过硬、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的能力。三是推动工作持续整改落实。对省督导组提出的问题,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职工学习对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公文处理手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提升改进记录处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巡查检查记录工作水平。 

  (八)“宜企行动”自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一案三书”工作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实行了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违法企业进行免于行政处罚,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保存证据。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自查,不存在作风涣散、失职渎职问题。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查费等不合理收费现象。无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未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暴力执法等现象发生。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并集体学习研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学习中发挥良好的“关键少数”作用;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照责任制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工作,并将普法宣传工作与“6.25土地日”等各类宣传日相结合,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素养。 

  高度重视并开展辽源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局党组成立主题教育小组,会议提到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对于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重大意义,及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等等。强调自然资源领域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工作都与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三、存在问题 

  (一)对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在对企业、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不足,需进一步将普法责任细化、实化,担起面向社会普法的责任。 

  (二)包容审慎执法实施问题。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中,部分企业存在周期性建设项目,尤其承接市重点项目等需要重点扶持的企业,在一期建设中违法且适用首违不罚条件的情况,二期建设再次违法,存在问题是在“一定周期内只能违法一次”还是“一生只能违法一次” 

  四、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蹄疾步稳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工作尽数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不越权,更不滥用职权,还要敢于碰硬,保证法律的权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将以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秩序为核心,做到履职尽责,相关工作进一步结合,对市重点扶持项目,尽量采取行政审批与企业用地同时进行的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给予企业更大的发展信心和底气达到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全面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雪松) [纠错]